1月29日,浙江省举行第六十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1月28日,义乌市报告1例省外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这是今年以来我省落实“14+7+7”健康管理措施,通过主动筛查发现的第7例潜伏期超过14天的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或复阳患者。由于尽早发现、受控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了感染者密切接触范围,有效阻断隐性传播链的形成。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迭代推出精密智控指数7.0版。依托“浙里督”平台建设新冠肺炎疫情精密智控指数管理系统,实现一体化数据监测、智能评价和非现场督查。继续运用“健康码”风险识别功能,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人员区别赋码。鉴于人员跨省域流动是疫情传播的突出风险源,我省以村(社区)为单位,根据春节春运期间来浙返乡人员的构成和规模,运用红、黄、蓝三色进行预警风险等级分类,有针对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我省对目前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南宫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和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吉林省通化市、北京市大兴区(为乘坐客运航班短时间途经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人员除外)等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廊坊市固安县和保定市定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呼兰区、道里区、道外区和大庆市龙凤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赵全营镇,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和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等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对部分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溯源等因素研判,对其所在城市来浙返浙人员不纳入重点管控范围。
对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所涉及的来浙返浙人员,到达目的地须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该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信息的,应立即引导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来浙返浙人员,依据其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对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四类重点人群返乡的,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必要的日常健康监测。为降低检测费用,对春运期间低风险地区出行人员,按自愿原则可采取混采技术开展核酸检测。其中,公立医疗机构以混采技术开展的核酸检测,每样本收费不高于20元。
在压茬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方面,我省在第一阶段完成涉及进口冷链物品一线工作人员紧急接种的基础上,已完成第二阶段即铁路、民航、公路等交通运输服务从业人员紧急接种工作。医疗卫生人员、社会基本运行保障关键岗位人员等紧急接种工作正全面稳步展开,力争做到“应种尽种”。凡因私出国(境)工作、学习的人员,可按各地规定的预约方式进行接种。相关人员持身份证、本地户口簿或居住证、护照、有效签证,以及必要的出国(境)证明材料,如民航机票信息、境外足球比分录取通知书、劳务公司出具的证明等,到当地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单位进行接种。
目前,全省已有培训验收合格的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单位1967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设置233个临时接种点;截至1月28日,已组织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101.8万人、138.5万剂次,均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此外,我省相关部门出台了留企员工稳产保畅“浙十条”,要求各地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鼓励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安排文体旅游活动、组织技能培训、改善就餐条件、落实假期加班调休等措施,并动员工会组织开展节日慰问、丰富节日生活,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当地过年。(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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